[ISUX譯]我為css變量狂

2016-12-23    資深UI設(shè)計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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幾個星期前,CSS Variables ——CSS 變量草案發(fā)布在了W3C官方 ,更準(zhǔn)確的應(yīng)該叫CSS 自定義屬性,目前在Chrome Canary 版里面已經(jīng)支持,開啟該功能見附[1]

當(dāng)Chrome瀏覽器工程師Addy Osmani第一時間把這消息發(fā)布在twitter后,遭到了數(shù)萬人的否定、敵視懷疑。于我而言,更多的感到是一個驚喜,因為這個功能實在讓人太興奮了。

快速的掃了一遍之后,發(fā)現(xiàn)99%人抱怨的無外乎這兩點:

  • 語法太丑和不夠簡潔
  • Sass 、Less早就有這些玩意了,不太care

雖然我承認(rèn)我也對這語法很反感,更重要的是理解語法不只是反復(fù)無常的在選擇。CSS工作組討論很久語法的長度,他們提取了一些點,考慮到CSS的語法兼容不會與未來增加的其他語言沖突。

CSS 預(yù)處理器是一個非常出色的工具,但是它們的變量是靜態(tài)的,有語法作用域。Native CSS 變量,從另一面來看,它們是一個完全不同類型的變量:因為它們是動態(tài)的,他們的作用域是DOM,事實上,這也是困惑該不該稱他們?yōu)樽兞?,它們實際上是CSS 屬性,這也給了他們一個機(jī)會,來解決這個功能完全不同的問題。

在這篇文章中,我將討論一些CSS 自定義屬性這個功能,而且不用CSS 預(yù)處理器來做。當(dāng)然我還演示一些新的設(shè)計模式,自定義功能的啟用。文章最后討論一下,我認(rèn)為在未來最有可能的是預(yù)處理變量和自定義變量一起使用,兩個東西取長補(bǔ)短,珠聯(lián)璧合。

注意:這篇文章不是介紹CSS 自定義屬性,如果你還從來沒聽說過他們,不熟悉他們是如何工作的,可以看看這里

預(yù)處理器變量的限制

在繼續(xù)寫之前,我想強(qiáng)調(diào)的是,我真的很喜歡CSS 預(yù)處理器,我的所有項目都在使用它。預(yù)處理器做了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,即時你知道他最終出來的就是原始的CSS,任然可以感受這個神器的時代。

任何工具,都有他的局限性,有一個炫酷的外觀會讓人驚喜而忽略了其中的限制,特別是新用戶。

Preprocessor variables aren’t live

也許受預(yù)處理限制,在媒體查詢中,最常見的新手也無力吐槽定義變量或使用@extend

  1. $gutter: 1em;
  2. @media (min-width: 30em) {
  3. $gutter: 2em;
  4. }
  5. .Container {
  6. padding: $gutter;
  7. }

如果你編譯上面的代碼,你得到是:

  1. .Container {
  2. padding: 1em;
  3. }

如你所見,媒體查詢被廢棄,變量賦值被忽略。

從理論上講,雖然sass 負(fù)責(zé)申明條件變量,但這樣做也是一個挑戰(zhàn),枚舉所有Permutations—exponentially 會增加CSS的最終大小。

預(yù)處理器變量不能級聯(lián)(層疊)

每當(dāng)你使用變量,作用域的范圍不可避免,這個變量應(yīng)該全局嗎?應(yīng)該是file/module?還是塊作用域?

CSS 最終是為HTML的樣式,事實證明還有另外一種有用的方法是變量的范圍:DOM 元素,但是preprocessors不能運(yùn)行在瀏覽器且從未看見標(biāo)記

參考一個網(wǎng)站,試圖給<html> 的元素添加一個 class user-setting-large-text 他們更傾向于更大的文本大小 。
一旦這個class設(shè)置,更大$font-size變量賦值就會運(yùn)用:

  1. $font-size: 1em;
  2.  
  3. .user-setting-large-text {
  4. $font-size: 1.5em;
  5. }
  6.  
  7. body {
  8. font-size: $font-size;
  9. }

但是,就像上面媒體查詢例子,Sass 直接忽略變量賦值, 意味著這種事是不可能的。他輸出的:

  1. body {
  2. font-size: 1em;
  3. }

預(yù)處理器變量不繼承

雖然繼承是級聯(lián)的一部分,但是我還是要提一下,因為很多次我想使用這個功能都未能用成。

有一種情況,你有Dom元素在顏色風(fēng)格基礎(chǔ)上有什么的變化時候,你可以用在他們的父元素上。

  1. .alert { background-color: lightyellow; }
  2. .alert.info { background-color: lightblue; }
  3. .alert.error { background-color: orangered; }
  4.  
  5. .alert button {
  6. border-color: darken(background-color, 25%);
  7. }

上面的Sass代碼是無效的,但你應(yīng)該能理解這代碼試圖要完成什么。

它最后試圖使用sass的darken函數(shù)用在background-color屬性,但button元素繼承它的父class元素.alert。如果class info或者error已經(jīng)添加到alert(或者通過JavaScript設(shè)置背景顏色或用戶樣式),按鈕元素希望能夠得到這兩個顏色。

現(xiàn)在這個雖然不會在sass 運(yùn)行,因為預(yù)處理器不知道DOM結(jié)構(gòu),但還是希望搞清楚這類型的東西可能有哪些用處。

說一個特定的用例:這也是在繼承DOM屬性的可訪問性運(yùn)行color 函數(shù)的原因。舉個栗子,為了確保文本總是可讀,且充分與背景顏色形成鮮明對比。通過自定義屬性和新的CSS Color函數(shù),這將很快成為可能!

預(yù)處理器變量不能相互協(xié)作

這是一個明顯呈下降趨勢的預(yù)處理器,如果你用PostCSS 建立一個網(wǎng)站,你想使用第三方組件,不好意思,你只有通過Sass的themeable

與第三方分享預(yù)處理器變量在不同的工具集成或第三方托管的CND樣式與都非常困難(至少不容易)

本地CSS自定義屬性將與任何CSS預(yù)處理或者原CSS正好相反。

自定義屬性有何不同

你可能已經(jīng)猜到了,我上面列出的適用于CSS 自定義屬性沒有任何限制,但也許更重要的不是說他們不適用,而是為什么他們不用。

CSS自定義屬性就像常規(guī)的CSS屬性一樣,他們的操作方式完全相同

像普通的CSS屬性,自定義屬性是動態(tài)的,他們可以在運(yùn)行時修改,也可以在媒體查詢時通過更改DOM添加一個新類,同時也可以指派內(nèi)聯(lián)元素和一個常規(guī)CSS里申明選擇器。還可以通過正常的cascade規(guī)則或者使用JavaScript覆蓋。最主要的是,他們的可以繼承的,所以當(dāng)他們應(yīng)用到DOM元素的時候,他們的子元素也會繼承屬性。

為了更簡潔,預(yù)處理器變量是語法作用域和編譯后靜態(tài)。自定義屬性作用域是DOM,他們都很靈活。

實際案例

如果你仍然不確定自定義屬性可以做到這一點,而預(yù)處理器不行,我這里給一些例子。

不論真假,有大量非常好的例子我都很想展示,但為了不讓這篇文章太丑,我選了兩個。

我選擇這些例子不僅僅因為它們的理論,它們也是我們過去實際面臨的挑戰(zhàn),我依然記得試圖用預(yù)處理器,但這是不可能的。現(xiàn)在好了,直接自定義屬性走起。

媒體查詢的響應(yīng)式特性

很多網(wǎng)站在項目布局使用“gap”和“gutter” 定義默認(rèn)間距和填充頁面各個部分,很多時候,你想要這個“gutter”的值根據(jù)瀏覽器窗口的大小而不同。在大屏幕上你想要每一項之間有足夠的空間,但小屏幕又負(fù)擔(dān)不起那么大的空間,所以“gutter”的值要較小。

正如我上面提到的,在媒體查詢里面Sass 不能正常運(yùn)行,所以你必須每個單獨(dú)處理。

下面的例子定義了變量$gutterSm, $gutterMd$gutterLg,然后給每個變量申明一個單獨(dú)的規(guī)則:

  1. /* Declares three gutter values, one for each breakpoint */
  2.  
  3. $gutterSm: 1em;
  4. $gutterMd: 2em;
  5. $gutterLg: 3em;
  6.  
  7. /* Base styles for small screens, using $gutterSm. */
  8.  
  9. .Container {
  10. margin: 0 auto;
  11. max-width: 60em;
  12. padding: $gutterSm;
  13. }
  14. .Grid {
  15. display: flex;
  16. margin: -$gutterSm 0 0 -$gutterSm;
  17. }
  18. .Grid-cell {
  19. flex: 1;
  20. padding: $gutterSm 0 0 $gutterSm;
  21. }
  22.  
  23. /* Override styles for medium screens, using $gutterMd. */
  24.  
  25. @media (min-width: 30em) {
  26. .Container {
  27. padding: $gutterMd;
  28. }
  29. .Grid {
  30. margin: -$gutterMd 0 0 -$gutterMd;
  31. }
  32. .Grid-cell {
  33. padding: $gutterMd 0 0 $gutterMd;
  34. }
  35. }
  36.  
  37. /* Override styles for large screens, using $gutterLg. */
  38.  
  39. @media (min-width: 48em) {
  40. .Container {
  41. padding: $gutterLg;
  42. }
  43. .Grid {
  44. margin: -$gutterLg 0 0 -$gutterLg;
  45. }
  46. .Grid-cell {
  47. padding: $gutterLg 0 0 $gutterLg;
  48. }
  49. }

使用自定義屬性來完成相同的東西,你只需要定義樣式即可。你可以使用一個 gutter 屬性,然后隨著媒體查詢的變化,更新gutter 的值,它就會做出相應(yīng)的變化。

  1. :root { --gutter: 1.5em; }
  2.  
  3. @media (min-width: 30em) {
  4. :root { --gutter: 2em; }
  5. }
  6. @media (min-width: 48em) {
  7. :root { --gutter: 3em; }
  8. }
  9.  
  10. /*
  11. * Styles only need to be defined once because
  12. * the custom property values automatically update.
  13. */
  14.  
  15. .Container {
  16. margin: 0 auto;
  17. max-width: 60em;
  18. padding: var(--gutter);
  19. }
  20. .Grid {
  21. --gutterNegative: calc(-1 * var(--gutter));
  22. display: flex;
  23. margin-left: var(--gutterNegative);
  24. margin-top: var(--gutterNegative);
  25. }
  26. .Grid-cell {
  27. flex: 1;
  28. margin-left: var(--gutter);
  29. margin-top: var(--gutter);
  30. }

雖然有額外增加的自定義屬性語法,但是相比冗長的代碼完成同樣的事明顯好很多。這里只考慮了三個變量,如果變量越多,這將節(jié)省更多的代碼。

下面的演示使用的是上面的代碼自動構(gòu)建的一個基本的網(wǎng)站布局,gutter的值跟隨窗口的變化而變化,瀏覽器的支持自定義屬性的話,效果屌屌的!
custom-properties-responsive-1400w
View the demo on CodePen: editor view / full page

語境樣式

語境樣式(樣式元素根據(jù)它出現(xiàn)在Dom)在CSS里是一個有爭議的話題。 一方面,它是最受人尊敬的CSS開發(fā)者警告,另一方面,大多數(shù)人每天都還要用它。

Harry Roberts最近寫了這篇文章以及他對此的看法:

If you need to change the cosmetics of a UI component based on where it is placed, your design system is failing…Things should be designed to be ignorant; things should be designed so that we always just have “this component” and not “this component when inside…

當(dāng)我站在Harry這一邊,我認(rèn)為大多數(shù)人走捷徑這種情況可能表面一個更大的問題:CSS 表現(xiàn)能力是有限的,大部分人不滿意當(dāng)前的“最佳實踐”。

下面例子顯示了大部分人在CSS使用語境樣式方法,使用子代選擇器

  1. /* Regular button styles. */
  2. .Button { }
  3. /* Button styles that are different when inside the header. */
  4. .Header .Button { }

這種方法有很多問題(在我的文章有解釋),這種模式一個代碼味道,它違反了 open/closed 軟件開發(fā)原則;修改了一個封閉組件的實現(xiàn)細(xì)節(jié)

軟件體 (類, 模塊, 函數(shù)等) 擴(kuò)展開放, 對修改關(guān)閉。

自定義屬性的改變范圍式定義組件是一個有趣的方式,用自定義屬性,我們可以在第一次就寫一個實際上是開放擴(kuò)展的組件,這里有一個例子:

  1. .Button {
  2. background: var(--Button-backgroundColor, #eee);
  3. border: 1px solid var(--Button-borderColor, #333);
  4. color: var(--Button-color, #333);
  5. /* ... */
  6. }
  7.  
  8. .Header {
  9. --Button-backgroundColor: purple;
  10. --Button-borderColor: transparent;
  11. --Button-color: white;
  12. }

這和子選擇器之間的區(qū)別很微妙而且很重要。

當(dāng)使用子選擇器我們宣傳在頁眉按鈕會這樣,這樣不同的按鈕如何定義自己,這樣的聲明是獨(dú)裁(借Harry’s 的詞),很難撤銷例外的情況,頁眉的一個按鈕不需要這樣的方式。

另外,自定義屬性,按鈕組件仍是沒有語境且不能完全與header 組件解耦,
按鈕組件簡單的說申明:無論它們現(xiàn)狀如何,我要自己的風(fēng)格基于這些自定義屬性;
header 組件:我要設(shè)置這些屬性值,由我的子代來確定和如何使用它們。

主要的區(qū)別是,該擴(kuò)展由按鈕組件選擇,并輕易消除例外情況。

下面的演示說明了語境樣式的鏈接和按鈕在網(wǎng)站的標(biāo)題及內(nèi)容區(qū)
custom-properties-contextual-styling-1400w
在CodePen查看demo:editor view / full page

創(chuàng)建例外

如果像.promo的組件加到header,然后buttons又加到.promo 里面,使其看起來像一個正常按鈕,而不是標(biāo)題按鈕。

如果你用子代選擇器,那你將要給header buttons寫一大串樣式,而且還不能影響promo buttons,混亂,容易出錯,而且容易失控的數(shù)量會增加:

  1. /* Regular button styles. */
  2. .Button { }
  3.  
  4. /* Button styles that are different when inside the header. */
  5. .Header .Button { }
  6.  
  7. /* Undo button styles in the header that are also in promo. */
  8. .Header .Promo .Button { }

使用自定義屬性,你可以簡單的更新任何你想要的新按鈕屬性,或重置他們回默認(rèn)樣式,無視這些例外,改變的方式總是相同的。

  1. .Promo {
  2. --Button-backgroundColor: initial;
  3. --Button-borderColor: initial;
  4. --Button-color: initial;
  5. }

跟React學(xué)

當(dāng)我第一次探索自定義屬性語境樣式的時候,我很懷疑自己。像前面說的,我傾向于喜歡組件自己定義自己的變化,而不是任何屬性都繼承自父元素。

但是有一件事,動搖了我在CSS自定義屬性的觀點,那就是React的props

React的props依然是動態(tài)的,DOM-scoped variables,他們繼承,允許組件上下文關(guān)聯(lián),在React,父組件將數(shù)據(jù)傳遞給子組件,然后子組件定義props,他們愿意接受和使用它們。這種建筑模型通常被稱為one-way data flow。

盡管自定義組件是全新的未測試的領(lǐng)域,我認(rèn)為React model 給了成功的信心,一個復(fù)雜的系統(tǒng)可以建立在屬性繼承——此外,DOM-scoped variables 是一個非常有用的設(shè)計模式。

最大限度的減少副作用

CSS 自定義屬性繼承默認(rèn),在某些情況下,這導(dǎo)致組件的樣式可能沒有達(dá)到他們的預(yù)期。

在文章上一節(jié)中,我提到可以重置單個屬性,這可以防止未知值被應(yīng)用到元素的子元素:

  1. .MyComponent {
  2. --propertyName: initial;
  3. }

盡管這不是規(guī)范的一部分,——正在討論屬性附[2],這個可以用來重置所有自定義屬性,如果你想白名單幾個屬性,你可以將他們單獨(dú)繼承,其他的正常即可:

  1. .MyComponent {
  2. /* Resets all custom properties. */
  3. --: initial;
  4.  
  5. /* Whitelists these individual custom properties */
  6. --someProperty: inherit;
  7. --someOtherProperty: inherit;
  8. }

管理全局names

如果你一直關(guān)注自定義屬性,那你可能已經(jīng)注意到本身帶有components-specific前綴的組件,如--Button-backgroundColor.

與CSS 大多數(shù)名字一樣,自定義屬性是全局,很是有可能將正在使用命名與其他開發(fā)團(tuán)隊的名稱產(chǎn)生沖突。

有一個簡單的方法可以避免這個問題,就是堅持命名約定,我現(xiàn)在團(tuán)隊就是這么做的。

對于更復(fù)雜的項目,你可以考慮像CSS模塊 localifies所有全局名稱,而且他們最近也表示有興趣支持自定義屬性。

結(jié)束語

如果你在閱讀這篇文章之前,不熟悉CSS 自定義屬性,我希望你能給他一個機(jī)會。如果你還在懷疑他的必要性,希望我能改變你的想法。

我敢肯定,自定義屬性能給CSS帶來一系列的強(qiáng)大的功能和面貌,它還有更多的優(yōu)勢等待我們?nèi)グl(fā)現(xiàn)。

自定義屬性preprocessor 變量是無可替代的。盡管如此,preprocessor variables 仍然是許多情況下的不二選擇。正因如此,我堅信未來很多網(wǎng)站都會結(jié)合使用二者。
自定義屬性為動態(tài)主題和預(yù)處理器變量靜態(tài)模板。

我不認(rèn)為這是二選一的情況,讓他們相互競爭,就像對手一樣傷害每一個人。

特別感謝 Addy Osmani 和 Matt Gaunt 審查文章 ,Shane Stephens并及時修復(fù)了一些bug才能使demo正常運(yùn)行,再次感謝。

腳注:
1.你可以啟用chrome 的”Experimental Web Platform Features”功能,方法是:地址輸入 about:flags然后搜索“Experimental Web Platform Features”,然后點擊“開啟”按鈕
2.使用——屬性(如定制相關(guān)樣式元素)是Atkins 在github comment提到的,此外,給www-style 發(fā)送建議郵件,也會很快得到處理的。

本文原文地址:http://philipwalton.com/articles/why-im-excited-about-native-css-variables/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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